工伤后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尝?,工伤就业补助金协商还款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就业补助金协商还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就业补助金协商还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工伤后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尝?
- 肱骨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 2021如何领取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 不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以领?
- 没合同没工伤保险,工伤九级协商不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老板却要补签合同,这样做合理吗?
工伤后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尝?
劳动者不满公司的待遇,可以单方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也可以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时,满足一定情况的公司要承担经济补偿金,所以劳动者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就要确定是否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符合法定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主动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用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不过,如果是因为公司导致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劳动者无奈提出离职的,可以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拿回被欠的工资,以及主张经济补偿金。
最后,在实际中,许多公司知道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要多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所以有些公司会故意做些有损劳动者利益的安排,比如频繁安排加班,并不支付加班费,因此导致劳动者跟公司提出辞职,那么,劳动者可以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肱骨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
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又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021如何领取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回答!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因该项费用的支出是治疗工伤所必须的,也是工伤事故发生的后果之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伙食补助怎么申请?
1、工伤住院期间生活费是在工伤待遇审核时一起结算的。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指定账户。
3、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4、依据《社会保险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调为停工留薪期内每人每天27元,比原基础上调6元,停工留薪期外每人每天13.5元,比原基础上调3元。
我市2021年6-7月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已按调整后标准计发,涉及补发2021年1-5月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204人,补发金额2.1万元。
不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以领?
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劳动者属于工伤,即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
2、经过伤残鉴定,属于5-10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4级的工伤工伤职工失去了劳动能力,所以由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所以1-4级的伤残职工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如果劳动者符合领取条件,而公司不给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索要。如果劳动者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则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给补助金。
没合同没工伤保险,工伤九级协商不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老板却要补签合同,这样做合理吗?
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你们老板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你也可以完全拒绝。
首先,你们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信你手里也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资条,考勤表,工作服,工作证,同事证言等材料。工伤认定的时候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了,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补签什么劳动合同。
其次,没签劳动合同、没缴纳工伤保险是企业的违法行为,并不影响员工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企业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以,本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费用都要由企业自己承担。
在这个时候企业和你协商明显就是为了少给钱,企业提出的任何要求你都可以拒绝,如果你认可的话,可以在具体金额上做让步,好处就是协商后的金额是企业认可的,后续支付可能比较顺利。如果你不想让步的话,也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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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他想补签劳动合同,避免你到时候问他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所以你最好不要补签劳动合同。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有不同意见或者疑问可以留言给我。
首先,工伤已经鉴定出九级了,说明工伤认定阶段已经结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且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工伤的相关待遇(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陪护费等)都需要由企业来支付~
其次,是否补签合同对于享受工伤待遇没有影响,企业该支付的还必须得支付。
再次,企业老板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是怕员工到劳动仲裁提出请求,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最后,既然已经想要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对补签合同的请求可以不予理睬~
谢谢邀请
1、企业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合理与否,而是违法行为,建议不予补签。(《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可享受: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3、企业未依法为你参加保险,第2项涉及工伤基金支付内容,由企业自行承担;若企业拒绝承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仍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
以上,仅供参考,欢迎探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就业补助金协商还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就业补助金协商还款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