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逾期问答

协商还款会不会列入失信名单?,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

栏目:逾期问答 作者:车抵贷日报 时间:2024-03-22 21:39:0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协商还款会不会列入失信名单?欠款人没钱,但同意每月工资还钱,请问还能被执行黑名单吗?债务人不愿意跟法院调解,而一直拖着后果会怎么样?原告不同意协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协商还款会不会列入失信名单?
  2. 欠款人没钱,但同意每月工资还钱,请问还能被执行黑名单吗?
  3. 债务人不愿意跟法院调解,而一直拖着后果会怎么样?
  4. 原告不同意协商还款怎么办?
  5. 别人借我钱不能还,经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后达成还款协议,可是不按协议执行,该怎么办?

协商还款会不会列入失信名单?

协商还款还是会上征信,协商还款往往出现在客户贷款逾期以后,客户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就需要向贷款机构协商,看看能不能减免掉一些罚息,或者是贷款利息,减轻还款压力。

不过有一些贷款在出现逾期之间也可以协商,在这种情况下面是不会上征信的,比如说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还房贷,客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这也属于协商还款的一种,只要银行答应了客户的申请,那么就不会体现在征信上面。

成功了不会,不成功没还款会。协商还款一般都是借款人经济出现了问题,一时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会协商还款。协商成功了,借款人按照新的还款方式按时偿还,是不会列入失信名单的。如果协商不成功就要一次性还完,不然是会列入失信名单的

欠款人没钱,但同意每月工资还钱,请问还能被执行黑名单吗?

欠款人没钱,但同意每月工资还钱,请问还能被执行黑名单吗?

你说的这种情况,不会被列为法院执行局的黑名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指出: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

如果你的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用工资协商还款,法院执行局是不会把你列为失信人黑名单的。

我们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说的“老赖”,中就是上述六条中的法定“老赖”;另一种就是没有起诉到法院而有钱不还的“老赖”,只有起诉到法院,然后申请到执行局的,又符合以上六种情况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赖。

欠款人没钱,但同意每月工资还钱,请问能被执行黑名单吗?

我以为大概率不会被列入“黑名单”。

诉讼中,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自愿同意每月以工资偿还欠款,原告亦同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并给原被告双方送达“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签收后,“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被告)在“调解书”生效后,如期以工资偿还欠款。案件并非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被告(欠款人)不可能被人民法院列入“黑名单”。

如果被告(欠款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并未依据调解内容自动以工资偿还欠款。那么,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所制的“调解书”具有强制力)。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欠款人(被执行人)仍然拒绝自动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此时,欠款人(被执行人)大概率会被人民法院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欠款人没钱,但同意每月工资还钱,请问还能被执行黑名单吗?

我们的黑名单是指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虽然法律规定了六种情形。但从实践来看,常见的还是第一种和第四种,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不过主要还是第一种情形。这个可以随意点开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看看具体情况。

协商还款会不会列入失信名单?,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

严格讲,第一种是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但现实中法院却没有严格区分这个是有能力履行,还是没有能力履行情况。多数法院只要当事人申请执行,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就会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另一个则是财产报告令。一般来说,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会向被执行人送达财产报告令。财产报告会被不少被执行人所忽视。有的被执行人认为,反正有财产你就去执行。也有的被执行人认为,反正没有财产,也就懒得报告。其实,不管有没有财产,都要履行报告义务。现在不少政府越来越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司法环境就是营商环境评估要素之一。因为这个原因,不少法院现在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方面有所重视。

对于法院判决来说,判决是要求一次性还款。被执行人要求分期还款,那自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那法院自然是有可能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工资偿还债务,这个其实也不用被执行人同意。法院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从工资中划扣相应的款项。这个事情其实还是建议你跟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双方如果能够达成协议最好,否则不好说是否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当然,如果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提出异议,要求法院纠正。

不会,尽量多跟银行协商,最好个性化分期,超过90天有可能被起诉,但是起诉需要3到6个月,所以还是别多想,努力上岸,该来的会来,担心没用,做最坏的打算,好好上班不要分心,努力挣钱

债务人不愿意跟法院调解,而一直拖着后果会怎么样?

如果债务确实存在,拖着也不能解决问题。

法院会进行裁判,如果最终生效判决书认定你需要偿还欠款,债务人不偿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债务人想用拖来解决问题是不可取的。

民事诉讼着重调解,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调解。民事诉讼只要原告证据清楚、确实充分,就判决而言一般没有多少说头的。所以债务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一直拖着不调解,法院必然做出判决,判决的数额肯定高于调解,对债务人也是不利的

在执行中,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这个时候还有调解的机会,这个时候进行执行和解,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非常有利的。债务人应该抓住这样的机会,让对方适当做出让步,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对债务人是非常有利的。如若不然,最后走向法院强制执行,支付的财产肯定高于执行中的和解,自己还会上失信被执行人,对自己非常不利。

如果在审判阶段,调解不成法院就直接作出判决了。

如果进入执行阶段,调解不成,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房产,扣押车辆,冻结银行支付宝微信账户等。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

对债务人来说调解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建议抓住调解机会,拿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调解是处理民事案件比较好的方法,可以缓解争执双方的矛盾,避免矛盾激化,还有助于案件的执行。所以,调解经常被法院采用。法院在民事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调解是一个必要的环节,无论是在审判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法院都是先进行调解,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但是,案件的调解有个前提,调解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无法调解。

债务人不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一直拖下去,会不会产生后果,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要看案件处于哪个阶段。

首先是审判阶段,法院不会审理后直接判决,而是根据案情先进行调解,调解适用于判决前的每一个阶段。如果在审判阶段,债务人不接受调解,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继续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并且生效,法院也可以将执行情况进行和解,如果债务人不同意,一直拖欠不愿调解,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调解不是双方当事人和法院调解,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原告和被告调解,作为法院只是主持调解,至于能能不能调解,能调解成什么结果,不是法院能够决定,完全取决于当事人双方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形成书面的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具有判决书的效力,同时还不可以上诉。

去法院解决问题,说的直白点,由不得债务人想怎么样或不想怎么样?法院就是帮助债权人实现合法债权的,债务人不愿意调解,等判决结果就可以,没有必要“委屈”自己,也没有能力拿捏债权人,更为难不了法院。最多给法官造成不能及时结案的困扰。

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采取拖字诀,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只能向法院展现自己的真实人品。调解不成就判决,判决以后不履行就强制执行,正常的司法程序。

原告不同意协商还款怎么办?

原告不协商去法院判决处理。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取决于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同意,只要在判决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调解的要求进而达成一致的调解。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不同意调解的情况就不能达成调解。当然,如果在一审中没能达成调解,一方上诉后,在二审阶段仍可进行调解。可以再次与对方协商,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都可以。

一、借贷纠纷,要先起诉,胜诉后,对方才会申请强制执行。 

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但对方也可以拒绝。 1、是否同意分期还款,这是对方的权利,法院无权干涉。 2、对方拒绝的,法院只能强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但是因为有了一审的判决基础,作为胜诉的一方,在二审阶段时就不太容易同意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

如果原告不同意协商还款法院会根据案子现有的证据来判定原告还钱,出判决书。如果原告还是坚持不还钱那么等判决书十五日生效以后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调查原告名下的财产和收入,如果没有收入就拍卖财产,如果拒不执行就列为老赖,限制出行。

别人借我钱不能还,经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后达成还款协议,可是不按协议执行,该怎么办?

怎么办?

依我之见:这一下子好了,省得你成天去找债务人求爹爹告奶奶,甚至冒非法讨债的法律风险。因为你的债权是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了民事判决的,一旦该判决依法生效,你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你问如果经与败诉协商达成还款协议而对方不执行丶转移财产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如果对方不信守协议的承诺,你可以根据原生效的民事判决再次向人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按原生效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而法院的执行部门依法会根据你的执行申请依法查封丶扣押丶冻结丶划拔被执行人的有关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耍赖不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权将其列入老赖的黑名单限制其旅游丶坐飞机丶坐高铁丶子女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丶检察丶法院有权追究其“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个很常见。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这个也很常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从上面的规定来看,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即可。另外,执行和解过程中还经常出现案外人承诺或担保,愿意代被执行履行判决的情况。这个时候则涉及被执行人的变更或追加问题。

根据《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接触过几百件执行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经验,面对这种情况,你有两种应对方案,你可以从中选择一个对你更有利的方案。

第一种方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后,对方不按照协议执行,那么你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院在执行时就会以之前的生效法律文书为执行依据,不能按照还款协议的内容执行。

第二种方案,由于你们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是由于该协议没有经过司法确认,因此没有强制力,无法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你可以以执行阶段达成的还款协议为依据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还款协议约定的内容。判决生效以后,对方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你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是以还款协议的内容为执行依据了。

在实践中,既然能达成还款协议,通常情况下债权人都会做出一定的让步,因此一般情况下直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既省时省力又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如果还款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第二种方案可能更有利。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很常见。

有些老赖,法院判了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出于无奈,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执行局请被执行人去喝茶,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签订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有一部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执行问题就用这种方式解决了,但是还有些被执行人,他原本就没把履行法院判决当回事,这次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也不过是缓兵之计,应付一阵子而已,执行的问题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遇到这种出尔反尔的老赖怎么办?

其实这种问题并非无解。

申请执行人重新写一份恢复执行申请书交到执行局,简要介绍一下对方言而无信,出尔反尔的老赖行径,要求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并且要求对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拘留。

后边的工作那就和原来一样了,重新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很难,人家欠我几十万,法院只是在电脑上查查(可有那个被执行人等着你去查他的钱,财产,早就转移了)然后以找不到为理由,终止本次执行。剩下的就让你自已去查,我们只是一个普通公民,银行,房产,车辆,移动通信,公安,工商,……我们都没有权利去查。只好用死办法,大海捞针,天天去寻找。日夜去蹲守,蚊虫咬,炎热,臭气冲天,一眼不眨。还要朝来白眼,谩骂?你们在这里偷偷摸摸地干什么?想偷东西,还是想偷女人? 有用吗?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老赖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几千万,上个亿,他会还吗?那怕坐牢,他也选择不还。所以根据法律,早就转移了。聪明的老赖,刚做企业时,就已经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东也不是自已,挣的钱却是他自已的,一切债务与他(实际操作人)没关系。如果国家不严厉打击,将来社会都会这样不诚不信,有问题,就逃避,怨天尤人。规避责任。这样,我想每个人也不愿意看到社会是这样的结果吧!老赖为何会每年上升?又为何会有那么多人为失信老赖打抱不平?失信人员是有履行能力拒不还钱的,才为失信人员。既然老赖有还款能力,又为何不去强制执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实际操作人,随便安排一个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后在外签订合同,一旦出事,为规避法律责任。早就将财产转移,公司成了空壳公司。法院也无法执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什么也没有。而实际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个无关的人,开一个新的公司,在外继续签订合同,过着逍遥自在的好日子。财产可以寄放在亲人,好朋友哪里,甚至房产都可以写亲人,朋友的名字。坐着亲人,朋友名下的豪车(老赖的钱购买的)周游世界。似想,法院还有什么办法去执行呢?更何况,有的人,名下一个妻子,实际有几个情人,把财产,房产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么去查?怎么去执行?老赖不是没钱,就是不还。你看有位老赖,他儿子考上大学,因自已为失信人员,害怕由此影响儿子前程,就立马还清了借贷。这说明什么?可就因为这样,还有许多人站出来为“老赖”打抱不平。每个月全国实行执行日,每十天全省实行执行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院协商还款算老赖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版权声明:发布的文章由本站原创文章,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转载请注明转载地址:http://www.jsckw.org.cn/
阅读:10次

我要留言

  

分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