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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先汇钱到公司帐户再办理补交社保合法吗?,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

栏目:车抵贷晚报 作者:车抵贷日报 时间:2024-03-24 14:07:05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公司要求先汇钱到公司帐户再办理补交社保合法吗?公司亏损,大股东要求所有股东出钱平账合理吗?小股东没钱平账,有什么好的方案吗?捷信协商还款减...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公司要求先汇钱到公司帐户再办理补交社保合法吗?
  2. 公司亏损,大股东要求所有股东出钱平账合理吗?小股东没钱平账,有什么好的方案吗?
  3. 捷信协商还款减免是不是真的?
  4.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的保险公司为什么会出面和受害者私了?

公司要求先汇钱到公司帐户再办理补交社保合法吗?

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愿意直接补时间比较省 单位不补交,再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办理䃼交社保缴费”这需要看什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在某种原因上因其他证件没有办齐或不可抗拒的情况而没有缴费是可以理解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没有自动缴费的(就是说员工入职三十天没有登记办理缴社保基金的)因某种原因或社保局督促检查要求办理的。不少企业为减少资金成本而不主动缴纳员工社保基金,不管出于什么样的情况现在公司要求补办也是符合用工要求,公司要求补上原来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如果你在资金上有困难可以找公司商量在工资里扣除补上,但是如果你自愿不补又是另一回事,公司没有义务帮你补交,总言之这笔自己应缴纳的还是需补上,也有的公司出于人情会先补上但会扣补工资的,具体的费用你可以参加如下:

职工单位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

养老:单位20%,个人8%。(如果收入5000元单位缴纳1000元个人缴纳400元。)

失业:单位2%,个人1%。

医疗:单位4-6%,个人2-4%。(单位200元个人就是100元)

工伤:单位1%,个人0%。(单位缴纳50元个人不缴费)

生育:单位1%,个人0%。

公积金 一般是单位8%-12%,个人也一样。


公司要求先汇钱到公司帐户再办理补交社保合法吗?,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

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愿意直接补时间比较省

单位不补交,再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愿意直接补时间比较省

单位不补交,再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先和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愿意直接补时间比较省 单位不补交,再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亏损,大股东要求所有股东出钱平账合理吗?小股东没钱平账,有什么好的方案吗?

有限责任公司负债,所有股东共同承担自己相应比例的债务,这个没得说。但是,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这几个问题不明确,就无法平衡以下的债权关系!

1.注册资金,认缴制与实缴制,必须要走律法程序,大家的注册资金实缴,小股东把钱直接打给大股东个人账户,大股东不进行实缴,这是违法的!这笔钱相当于小股东的实际投资,必须实缴的!必须在工商注册有实名体现。

2.后面新进入的股东也是同样,投资金要实缴到公司账面,大股东的资金也要到位,账面进行公司化合法化管理,而两次都打到个人账户,这是有严重违规的!

3.查账对账,可找第三方代办公司,查从公司成立到现在所有的账务往来,财务必须得报批,股东要有知情权,股东有权查大股东个人账号及个人关联账号,大股东没有权,将公司的财产打入个人账户,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追查一切报销凭证,是否存在擅自挪用公款,贪污的问题?

4.最后是关于负债,所有的股东都要有知情权,再核算运营过程环节无误的情况下,股东确认签字,明确债务方,直债务方与股东间不存在黑色交易,不存在直系亲属交易,同时,大股东要将负债的金额,以比例打到帐户!

5.小股东也可以把现有的股权进行转让,也有权利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清盘,比如固定资产,知识产权

经过以上的操作,如果大股东自身不存在严重的问题,那么小股东可以商讨处理,但事实上大股东经常利用个人账户进行往来交易,这里的问题就涉及到了违法违规,甚至是诈骗,挪用公款贪污,如果出现了这些问题,那性质就变了!

我是孙洪鹤,每天都给大家分享创业相关的短视频,希望我的@孙洪鹤 回答能够对大家有帮助,创业有风险,找合伙人,风险更大,希望大家谨慎!


看到这个问题以及题主的简述,我是觉得你这个股东一点法律意思风险意识都没有,什么才是认缴了出资额,完成了出资义务,你们连起码的公司运作规则都不懂,且不上当?

1、作为公司要承认公司法人享有对独立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

题主所说的A股东管账,B给A私人账户转了6万,那么公司的收支从A私账进行划转,也就是公司与A的财产不分,公司对外承担债务,却不享有自己的财产权,一切都由A的私人账户支配。所以这点来说,如何保证财务独立,公司对资金收支如何有据可查,怎么保证资金不会动用到其他地方。

公司只亏了10万,注册资本有50万,B认缴了6万,各自第一期认缴注册资本的60

%,公司实收资本应该是30万,足够支撑着10万的亏空,不必再缴纳。再一个A自己的出资款缴纳了没呢?一切以A说的算,A说亏多少就亏多少,然后你们把资金转给他,依我看A好比以缴纳注册资本由,变相骗取钱财,因为钱都转给A私人账户。

2、作为股东对公司有出资义务,但是出资义务是通过正确方式缴纳到公司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的,不是给股东的。

题主所说的出资额缴纳给A股东的私人账户了,你的出资义务真的完成了吗?你缴纳给公司没?有什么凭证?你的款打到公司账户上没?既然没有,你就没有完全缴纳出资义务,假若A没有将你的投资款打到公司账户上,也就是说你们所有股东都没有尽到履行出资义务。所有说,作为股东,你缴纳的出资款必须转账到公司的基本账户上去,也就是公账。

3、既然出资款缴纳给A的私人账户了,该怎么办?

你的出资款给A了,没有转到公司账户上,在公司对外承担债务时,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股权未履行资为由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时候,B股东以缴纳给A私人账户为由履行了出资义务进行抗辩,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B股东只能是再次转账6万到公司账户履行出资义务,而之前缴纳的6万作为债权向A进行追讨。

想了解公司注册资本缴纳程序、缴纳注册资本应当注意哪些、公司存在私人账户有什么风险等相关财务、审计、税务知识的,可以继续关注我,我是悟空做财务,谢谢大家!

非请自来。

这是过家家吗?典型的无知者无畏,也是很多小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的充分体现。B是否该公司股东呢?这是最关键的,若是,还可能需要出资义务;惹不是,可以爱理不理。

“A和B出资成立公司”,动不动就说出资成立公司,到底有没有付出真金白银,只有真正掏钱出来才叫“出资”,不然别说出资,会误导别人。先不论注册资本多少,是否足额出资,问题是B是否为股东名册登记的股东?

结合题目说的,B如果为记载在公司章程的股东,50万的20%应该是10万,而B给A私人账户转了6万,也就是说B未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相当于未按规定全额出资,需要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这种情况,其他股东要求B出资是完全合理的。

“平账“是几个意思?或许咱们真不在同一频道上,原谅我不能理解何为”平账“。根据题目所述,公司亏损,我们不必深究如何亏损及造成亏损的原因。有一点要明白的是,企业利润亏损,无论股东再投入多少资金,账面也不能扭亏为盈。

再说,亏损不等同欠债,对于企业来说,欠债也是很正常的,又不是资不抵债,对吧。因此“出资解决平账问题“这一说法根本就不成立。

描述中提到了“A管账“,有设立会计账簿吗?谈钱伤感情,A找B要钱,B可以查账,此时把公司的账捋清楚再说。不过,像这种公私混同的,也不能查个所以然了。

总言之,像开篇说的那样,B若非登记在册股东,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也就不受约束。如果B是登记在册的股东,只要将自己认缴的那部分缴足出资就行了(钱要以出资款方式打入公司账户)。其他什么亏损要掏钱“平账“可以无视。

一、假设没有非货币资产出资,且有对外负债,分两情况。

1、B打给A的6万元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则认为B没有完成实缴出资就把股权转让给C,(1)C如果知情或应当知情,则要承担补足认缴出资的义务,发生对外债务时要承担连带责任,(2)反之如果C不知情,则由B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时还要看A的出资情况,B出资了6万元,即已经完成60%的出资,那么A至少要出资24万元。当然债权人可以在情况(1)时要求A或C的任意一人,在情况(2)时要求A或B的任何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在A没有出到24万元的情况下, B或C可以要求A按同样的比例先补一部分出资,假如B或C已经履行了偿还义务,则对A有追偿权。

2、如果AB有明确的合同,B出资6万元占20%的股份,则可以理解成A以低价转让自己的股权给B。B已经完成出资义务,相应的C也完成了出资义务。B和C都不用对负债承担连带责任。

二、如果没有对外负债。则不存在债务连带责任的问题,B或C可以和A重新讨论出资比例,就是说剩下的钱我不出了,按照之前说好的,我出了6万元,该占多少股权就占多少,去工商局做好变更,以后再有负债就没有额外的责任了。

三、如果有非货币资产出资,且有外债时。就根据协议看各方实际出资的情况,如果都已经实缴完成且对非货币资产价值评估公允,则债权人只能就公司的资产要求偿还。如果经依法评估非货币财产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总之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会有好多种情况。

(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首先,企业的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如该公司基本户一直不存钱进去,表示无正常的费用成本支出,不符合会计法,有存在内账、私账的嫌疑。

其次,作为股东,您有查阅公司账目的权利,对于是否存在实际亏损及亏损的状况,您应该做到心中有数;

再次,后续您不希望再增加出资,可以让其他股东追加投资,股比进行同比例调整即可;

最后,如果您不看好该项目,想要推出,可以将手里的股权进行转让(对内或对外),或者其他股东商量由公司回购的方式操作。

捷信协商还款减免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只要是捷信官方发的信息就是真的,要打客服确认一下,我也刚刚还完,逾期一年半,给我减免百分之八十,这个减免力度还是很大的,如果你也有类似情况,珍惜机会吧!

比如说逾期不到2年,显示欠12000多最后减免百分之四十.交了7311,因为App显示还逾期4千多,过了5天打开一看,没有显示逾期了、结清证明出来了!不过还是挺靠谱的。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的保险公司为什么会出面和受害者私了?

简单的说,保险公司为了省钱和省事。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一般都先行何伤者协商赔偿多少钱,一次性了解,如果能协商成功,保险公司就会找你和伤者,三方坐下来签订一次性赔偿的协议,肯定赔偿的钱保险公司能接受,要是超出保险公司能接受的范围了,保险公司就不干了,就要伤者起诉了,等着法院判多少赔偿多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什么协商还款要对公账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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